弘法大師空海撰
花蓮縣青少年公益組織 黃榮墩編輯標點
一吽字相義分二,一解字相,二釋字義。
初解字相者,又分四。四字分離故,金剛頂釋此一字具四字義。一賀字義。二阿字義。三汚字義。四麼字義。
一賀字義者,中央本尊體,是其字也。所謂賀字,是因義也。
梵云係怛嚩 二合
即是因縁義。因有六種,及因縁義中,因有五種。如阿毘曇廣説。若見訶字門,即知一切諸法,無不從因縁生。是爲訶字字相。
二阿字義者,訶字中有阿聲,即是一切字之母,一切聲之體,一切實相之源。凡最初開口之音,皆有阿聲。若離阿聲,則無一切言説,故爲衆聲之母。若見阿字,則知諸法空,是爲阿字字相。
三汚字是一切諸法損減義。若見汚字,則知一切法,無常、苦空、無我等。是則損減即是字相也。
四麼字義者。
梵云怛麼。此翻爲我,我有二種。一人我,二法我。若見麼字門,則知一切諸法有我人衆生等,是名増益,是則字相。
一切世間但知如是字相,未曾解字義,是故爲生死人。如來如實知實義,所以號大覺。
二解字義有四。訶、阿、汚、麼,四字差別故。
初訶字實義者。所謂訶字門,一切諸法,因不可得故。何以故,以諸法展轉待因成故,當知最後無依。故説無住,爲諸法本。所以然者,以種種門,觀諸法因縁悉不生故。當知萬法唯心,心之實相,即是一切種智,即是諸法法界。
法界即是諸法之體,不得爲因。以是言之,因亦是法界。縁亦是法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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